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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于 2022年9月23日 被检测为删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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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生活垃圾收费,关乎百姓切身利益。8月9日,无锡市发展改革委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《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》以及《江苏省定价目录》等有关规定,召开听证会,就调整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征收方式相关政策向社会征求意见。
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征收拟调整方案
按拟调整方案收缴,户均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15.12元/月(4*2.78+4=15.12)。据测算,改变征收方式后,大部分群众的个人缴费负担变化不大或有所降低,对于困难群体和特殊情况还设定了相关优惠减免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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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:孙暐、吴雨琪 校对:小阮 责编:匡吉 近期精选推荐(戳链接) 点分享 点收藏 点点赞 点在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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刚刚听证!垃圾收费拟这样调整!
▲听证会现场
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征收拟调整方案
单位 | 个人 | 配套措施 | |
调整前 | 4元/月•人 | 在职职工每人每月3元,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2元。 | |
调整后 | 4元/月•人 | 4元/月•户 | 1.对于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家庭、低保家庭,其生活垃圾处理费实行先征后返。 2.对于居民用户每户两个月用水量≤2吨的,免收当期垃圾处理费。两个月用水量≤8吨的,减半征收当期生活垃圾处理费。 |
调整理由:
改变城市生活垃圾征收方式
定价依据:
定价标准低于成本测算结果
按拟调整方案收缴,户均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15.12元/月(4*2.78+4=15.12)。据测算,改变征收方式后,大部分群众的个人缴费负担变化不大或有所降低,对于困难群体和特殊情况还设定了相关优惠减免措施。
听证会后,相关主管部门将对会上的意见及建议进行综合梳理,充分考虑、统筹兼顾,将修改和完善后的价格调整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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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审:朱琰
来源:江南晚报